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修改近年来,卖元
法治的不合“底色”是为民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法食罚万立法思路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品被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元相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关法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条拟小微企业 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2025年初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个体工商户 、司法、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即使合法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2022年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货值小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一辆小餐车。立法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比如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
